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前繼的翻譯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前繼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之前和以前的區(qū)別是什么?
1、定義不同:
之前是帶有時間性的概念或按某規(guī)則排列次序性的概念。
以前是指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早的時期,泛指從前,以往。
2、時間性不同:
之前:時間性意義下的“之前”表示在某個時刻的前面。例如:進考場之前要檢查該帶的東西是否已經帶全。
以前:比現在或某一時間早的時期?!稇?zhàn)國策·趙策四》:“今三世以前,至於 趙 之為 趙,趙 主之子孫侯者,其繼有在者乎?”
3、次序性不同:
之前:某規(guī)則排列次序性意義下的“之前”是指按照該排列規(guī)則確定的在某事物的前面。例如:再努力一下,爭取下次考試名次再前進一點,至少要排在班級三個學霸中某位之前。
以前:泛指從前,以往。例如:蘇曼殊 《慘世界》第三回:“這 太尼城 ,因為以前經過兵亂,所以到了現在,環(huán)城四面,還有圍墻?!?/p>
2008年奧運會男乒決賽冠軍?
2008年奧運會男乒冠軍是馬琳。
2008年8月23日,2008年北京奧運會乒乓球比賽進入最后一天的爭奪,在壓軸大戲男單決賽中,二號種子馬琳發(fā)揮出色,以4-1(11-9、11-9、6-11、11-7、11-9)戰(zhàn)勝頭號種子王皓,成為繼劉國梁、孔令輝后的又一位奧運會乒乓球男子單打冠軍。另一名中國選手王勵勤在銅牌爭奪戰(zhàn)中以4-0擊敗瑞典老將約爾根·佩爾森,中國隊首次包攬奧運會乒乓球男單前三名。
2008年奧運會乒乓男單冠軍是中國選手馬琳。北京奧運會上,中國男子乒乓球運動員馬琳和王皓一路過關闖將,成功會師決賽。最后,心態(tài)更為穩(wěn)定的馬琳略勝一籌,戰(zhàn)勝了隊友王皓,收獲了自己職業(yè)生涯的首枚奧運會金牌。王皓則繼雅典奧運會后,再次得到男單亞軍。
什么是原始取得,繼受取得又是什么?
物權的取得,按照是否以既有的權利為基礎劃分為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
原始取得,是指非依他人既有的權利而取得物權,所以又被稱為固有取得和物權的絕對發(fā)生。一般而言基于事實行為而取得物權,即屬于原始取得,比如生產產品、建造房屋、先占無主物等,原始取得一旦完成,此前標的物上存在的一切權利和負擔都歸于消滅,原物權人不得繼續(xù)主張物權。但是這并不妨礙原物權人行使其他權利。比如,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的,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已經形成了附合的裝飾裝修物即因為附合而添附于房屋之上從而導致自身物權消滅,承租人只能要求出租人與其一起分攤現值損失,而不能再主張物權。
繼受取得,是指基于他人既有的權利而取得物權,也被成為傳來取得和物權的相對發(fā)生。一般而言,基于法律行為而取得的物權,大多屬于繼受取得。繼受取得又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移轉的繼受取得,一類是創(chuàng)設的繼受取得。
移轉繼受取得,是指原物權人將自己享有的物權完整地移轉給他人,比如買賣、贈與一輛自行車。創(chuàng)設繼受取得,是指物權人在自己的物權之上為他人設定用益物權或者擔保物權,該他人取得前述他物權的方式就是創(chuàng)設的繼受取得。
和原始取得消滅此前負擔的物權不同,由于繼受取得以取得之前的權利及權利人的意志為基礎,所以在繼受取得所有權之時,繼受取得者應承受原權利上的負擔。比如,《擔保法解釋》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抵押物被贈與的,抵押權不受影響”也即意味著繼受取得該物的受贈人繼續(xù)負擔著該物之上原有的抵押權。再如,按照《物權法》第一百九十九條的規(guī)定,如果抵押物此前已經被抵押一次且已經登記,那么在后接受該物抵押的(也就是俗稱的“二押”),就應當受到在先登記抵押權的影響,位于劣后的清償順位。
參考:張玉敏主編:《民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梁慧星、陳華斌:《物權法》,法律出版社2016年版。
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上冊),新學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版。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前繼的翻譯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前繼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